关于组织评选2018年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、教学团队和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〈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〉的通知》(山科大教字〔2015〕32号)(附件1)、《关于印发〈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山科大教字〔2014〕19号)(附件2)、《关于印发〈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山科大教字〔2014〕20号)(附件3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山东科技大学名师、优秀教学团队、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评选和申报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单位推荐名额
1. 教学名师
各单位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12年)》中的学科门类组织推荐,公共课教师按照思政课、其他公共课两类推荐。
青岛校区:各学院每个学科门类不超过2人、总数不超过3人。此外,思政课不超过2人;其他公共课,如高等数学、大学物理、大学英语、力学、工程制图等分别不超过2人。
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:每个系(部)每个学科门类不超过1人,总数不超过2人;此外,思政课不超过1人;其他公共课分别不超过1人。
2. 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
青岛校区各学院不超过1项,泰安校区不超过3项,济南校区不超过2项。
3. 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
青岛校区各学院不超过2项,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每个系(部)不超过1项。
二、评选和申报条件
1. 教学名师评选条件详见《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》,已获得山东省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;
2. 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条件详见《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》;
3. 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申报条件详见《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》。
三、评选安排
1. 4月11-27日,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评审。教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,填写申报书,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各单位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根据山科大教字〔2015〕32号、山科大教字〔2014〕19号、山科大教字〔2014〕20号文件要求,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评审确定单位推荐名单。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天,单位推荐名单须向本单位公示。
2. 5月2日前,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报教务处,并附单位材料审核及评选证明(负责人签字,盖单位公章);申报材料涉及的检索论文,须附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。
3. 5月29日前,学校组织完成所有评审工作。其中包括: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在校园网公示3天;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(教学工作委员会)评选及教学团队答辩;评选名单通过后,在校园网公示3天,公示无异议后,行文公布入选名单。
四、材料要求
1. 申报“教学名师”填写《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》(附件4);“教学团队计划”填写《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申报书》(附件5);“教学拔尖人才计划”填写《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》(附件6)。
2. 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,一式10份(含1份原件),附件材料(项目、论文、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)1份。
3. 各单位确定推荐名单后,组织填写《第十届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单位推荐候选人申报信息一览表》(附件7)、《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单位推荐候选人申报信息一览表》(附件8),一式1份。申报校级优秀教学团队采取PPT答辩的方式进行。
五、其他要求
1.申报材料填写必须客观、真实,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。对于弄虚作假的教师,三年内取消其今后参加同类评选的资格。对于未对材料组织审核或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,两年内不再分配同类评选的名额。
2. 2018年校级教学团队答辩时间另行通知。
请各单位将有关材料于5月2日(星期三)下午17:00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(行政楼218室),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jxzl@sdust.edu.cn。
联系人:申玉三 吕岩,联系电话:86057502 86057072
附件:1. 关于印发《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》的通知(山科大教字〔2015〕32号)
2. 关于印发《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山科大教字〔2014〕19号)
3. 关于印发《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山科大教字〔2014〕20号)
4. 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
5. 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申报书
6. 山东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
7. 第十届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单位推荐候选人申报信息一览表
8. 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拔尖人才单位推荐候选人申报信息一览表
教务处
2018年4月11日
更新时间:2018-04-16 点击 1914 | 分享: |